环境治理、监测先行”,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推进过程中,如何才能得出公正、客观、准确、有效的环境监测数据?日前,在浙江省召开的首届宁波环境监测论坛暨宁波环境监测技术与质量管理研讨会上,这一议题成为讨论重点
首届宁波环境监测论坛暨宁波环境监测技术与质量管理研讨会于2015年5月11日在宁波杭州湾新区举行,论坛围绕新修订《环保法》,以及《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等展开了深入交流和探讨。论坛由宁波国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杭州湾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协办,划分为3+1板块,即论坛、学术研讨会、技术培训,加上院士工作站前置服务的签约仪式,形势多样内容丰富。
会议得到环保部监测司和政策法规司、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和监测站大力支持,新区管委会史建范副主任和市科协汤丹剑副出席并做开幕致辞。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李静云副处长、国务院环境应急专家组副组长,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工齐文启研究员、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首席专家董亮研究员、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胡建英教授等做主题报告,并以“环境监测的现状及未来发展”为论坛主题,围绕新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等展开交流和探讨。宁波及周边地市各级环境监测站、环保相关部门以及行业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共计一百二十余人参加,深入和广泛的交流和探讨了环境监测的未来发展。
会上,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李静云副处长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推进监测事业发展”为题作了主题报告,她就新《环保法》重点条款内容的修订与解读、新法的适用规则、追责与解困等方面,从立法站位、法律实践的独到角度进行剖析解读。李静云副处长表示:“新环保法中明确规定,对于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可以实施行政拘留。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行政处分。”计量审批、认证都是源头管理,但环保部门应更注重 事中、事后的监管,通过抽样比对测试、鼓励社会广泛监督等方式,用最低的成本实现最好的监管。“环境保护已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诉讼推进环境保护形成是环境保护法规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并不是环境诉公益讼越多越好,其最终目的是监督与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李静云说。
同时,国务院环境应急专家组副组长、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工齐文启研究员作了题为“环境应急监测”主题报告,他详细介绍了应急监测的事故类型,对应
的监测项目的选择,及气、水、土壤、固废中不同监测物质及不同监测时期的检测方法和标准。齐文启研究员还表示,相比地方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民营企业能够有更多的人力和财力的支持。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并没有授权由环保部门管理民营环境监测企业,且目前全国600多家民营环境监测企业的计量认证、技术认证都不归环保部门,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因此,建立民营环境监测企业的诚信体系非常重要。 为准确、有效获得监测信息,会议推介了“环境监测前置服务”。“以往环境监测站除了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时会帮企业分析超标排放原因,日常的监督性监测中很少会开展这项工作。现在,第三方监测可以提供更为全方位的服务。”齐文启说。
在会上,宁波国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慈溪联诚电镀有限公司、慈溪市杭联水处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向维海洋 仪器导航仪器有限公司签署了《环境监测前置服务协议》。据宁波国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提出“环境监测前置服务”的理念,以及推广“创新 减排技术”和“环保管家”服务,能够帮助企业预测预防末端超标排放、实现技术的转型升级。
本届论坛以“环境监测的现状及未来发展”为主题,由宁波国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杭州湾新区科学技术协会等协办,宁波及周边地市各级环境监测站、环保相关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共计12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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